(原标题: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东华能源于2025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下午2:30在南京管理部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周一峰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有103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620,384,9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36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待遇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一峰、邵晓、方涛,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云山、徐桂华、陈志红均获通过。《关于董事待遇的议案》同意票619,011,470股,占99.7786%,反对票1,271,100股,弃权票102,400股。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