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此规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日常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决策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实地考察、会议召开、研究结果提交等。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方式多样,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