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程序,审查其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外部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考评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绩效评价等。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