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宗旨、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会、激励约束机制、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利益相关者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760,002,247元,全部为普通股。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党委会在公司中发挥领导作用,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公司实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原则,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章程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