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应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股东会召开时,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应保证正常秩序,确保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程序存在争议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