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已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行为,保障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维护股东利益。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书面发送,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并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和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