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忠实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临时公告用于披露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各部门及子分公司应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公司对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给予处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