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互保单位及控股子公司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担保议案前需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评估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需按程序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定期检查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外担保时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确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担保事项进展。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