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孵化项目跟投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旨在通过共同投资和权益连结激发核心人员创新精神,降低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力。该制度适用于符合公司战略方向、投资周期长、前景不明朗且有一定风险的创新业务,包括尚未开发或未占市场份额的业务,以及需进一步投入的已投资项目。
核心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骨干人员及其他经董事会认可的人员。公司可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投资孵化项目子公司,或引入持股平台参与现有创新项目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跟投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批具体实施方案,核心人员需自行筹资参与,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跟投员工持股平台在取得退出收益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或承担亏损。核心人员离职、退休等情况下的权益处理方式明确,公司对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权享有优先回购权。跟投制度不属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