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流程、职责和义务以及履职保障等内容。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相关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需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履职时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并享有相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