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依据资料对高管进行年度考评。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出席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