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法律、金融等多方面知识,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确保信息披露的保密性、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等各方的信息沟通、组织董事和高管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培训等。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且公司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若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指定专人代行职责,并尽快确定新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