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客观反映董事和高管的劳动和责任,激励其参与决策和管理。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薪酬遵循公司规模与业绩、责权利对等、公司长远利益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考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独立董事领取津贴。内部董事按劳动合同领取薪酬,同时担任高管的按高管身份领取薪酬。高管薪酬由固定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组成,固定薪酬与岗位职责挂钩,年度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度净利润提取0%-5%,净利润为负时不计发。个别项目奖金单独计算。
薪酬体系将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和个人业绩调整。重大失误或违法行为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高管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并承担法律责任。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