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举行,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Jun Xu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10,215,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419%。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0,889,208股;网络投票股东9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9,326,566股。中小投资者共9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8,538,266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181,494,720股,占99.1053%;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897,608,048股,占90.262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四分之三以上同意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