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组织实施鼎通科技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依据相关法规,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0日,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项目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核查结果显示,该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为鼎通科技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形,非国有企业,未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核查还确认鼎通科技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最近20个交易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及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此外,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窗口期限制,也不存在重大事件影响。中信证券认为,出让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禁止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