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德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受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14时在杭州经济开发区召开,副董事长朱晴华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014,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2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