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防范交易风险。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货等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公司只能以其自有账户和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得使用募集资金或与无资质的机构进行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应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需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设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证券部等。内部操作流程包括财务部提出计划、总经理批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等步骤。公司还应定期评估风险敞口,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如出现重大风险,应及时上报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