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为落实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公司依据《公司法》和财政部相关规定,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93,778,422.19元、任意盈余公积46,661,486.14元和资本公积520,784,250.21元,合计661,224,158.54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弥补亏损后,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599,534,767.17元,未分配利润由负值变为0元。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提示其对公司债务风险合理评估。本次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变更,不影响债权人现有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