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33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9,969,085股,光大证券为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届满。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和2024年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保荐协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终止与光大证券的保荐协议,华泰联合证券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职责。
华泰联合证券指派刘栋先生和刘天际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光大证券及其项目团队的工作表示感谢。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