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3)京仲案字第07433号仲裁案仲裁员工作小时的通知。公司此前就与刘英魁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事宜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该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受理。2023年10月13日,公司递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要求刘英魁等方全额返还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交易对价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1,740.0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保留要求返还以股份方式收取的对价并赔偿损失的权利。
2025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关于仲裁员工作小时的通知,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操作指引通知公司本案仲裁员为办理本案所花费的工作小时数,并告知各方当事人如对仲裁员工作小时有异议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当事人交纳的仲裁费用的实际承担事项,将由仲裁庭在裁决书中予以裁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因本次公告的仲裁尚未裁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仲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