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7月发布。该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或一定比例的董事提名并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总经理担任,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公司创新与数字化部。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重大科研项目或项目申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完善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对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履行职责时,管理层及相关部应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议事程序方面,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可豁免。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创新与数字化部负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