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担任董事资格、独立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并赋予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