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对于违反规定的知情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