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回购股份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回购股份适用于以下情形: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需符合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条件。公司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与公司财务状况匹配,回购价格区间合理。公司应在回购方案中明确回购目的、方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等内容,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及相关各方在回购股份过程中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保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