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大禹节水: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2019年12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6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38亿元,期限6年。债券于2020年8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大禹转债”,代码“123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自2025年7月4日至7月3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此条件,触发赎回条款。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大禹转债”的议案,决定以100.20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大禹转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满足赎回条件,本次赎回已取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禹节水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