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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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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股东会,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5日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集人、表决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办法等内容。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14时在杭州市拱墅区召开,董事长蒋建琪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实际出席股东合计38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3,194,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910%。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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