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销户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05.1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134.8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募集资金。截至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涉及开户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00吨轨道交通和新能源电气用绝缘材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