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14点30分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3,300万元、二级全资子公司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向其子公司宁夏博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增资2亿元、注销全资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津泰(天津)电力有限公司等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67,426,2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32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