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会计专业人士为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及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对董事和高管行为进行监督等。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应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议事程序方面,审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审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