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员工持股运作机制,促进员工持股平台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员工持股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为实现员工持股设立的合伙企业,参加对象为在公司关键岗位工作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员工持股分期实施,每期持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1%。员工持股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转让、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锁定期届满后,合伙人每年可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合伙企业不得对外转让所持公司股权。锁定期届满后,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可以继承,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也可以继承。合伙企业应当预留不少于出资额10%的备用金,用于认购公司股份或回购退伙员工所持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除持有公司股份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本办法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