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浩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东南集团本次解除质押100万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44.44%,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5.00%;浩天物业解除质押52.5万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100%,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2.63%。合计解除质押152.5万张,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7.63%。质押起始日均为2024年2月1日,解除日为2025年7月29日,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南集团持有可转债225万张,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11.25%,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可转债数量为125万张,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55.56%,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6.25%;浩天物业持有可转债52.5万张,占公司可转债余额比例2.63%,本次解除质押后无质押可转债。公司表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可转债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可转债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可转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