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发展战略、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特定情况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还需经股东会批准,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