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权益。制度涵盖股权类和债券类募集资金管理。公司需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募集资金须严格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投资方向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需延期或变更,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并编制专项报告。债券类募集资金需指定专项账户,公司应与银行、受托管理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未按规定使用、管理或披露募集资金的,将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