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若因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或决议作出之日离职。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要求赔偿。
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约定。存在特定情形者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管,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离职人员需移交所有涉及公司的文件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协助工作过渡。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
离职董事及高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三年内有效,且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半年。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公司将追责并要求赔偿。离职人员需配合公司后续核查,执行职务时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