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完整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
重大信息涵盖拟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重大事项、市场传闻、日常交易相关合同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及时告知公司持股或控制情况的变化、重大资产重组等信息。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报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公开披露。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制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