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负责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订和审查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拟订并考核股权激励计划,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经营和考评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委员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议题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