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通知中应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无法主持,则依次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信息。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