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旨在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定义,强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制度规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或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等。公司设立专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日常监督。发生资金占用情形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占用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提起法律诉讼。制度还规定了资金占用整改原则、责任追究及处罚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