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细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不得由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兼任。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与记录、信息保密、媒体沟通、法律法规培训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若出现特定情形,如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或重大失误,董事会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在公司指定代行人员前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