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实际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该制度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出具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