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不提前赎回汇成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487,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4,870.00万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自2025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70元/股,后调整为7.6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汇成转债设有到期赎回条款和有条件赎回条款。自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如触发赎回条款也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在满足赎回条件前6个月内未交易汇成转债。公司将以2025年10月30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再次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利。保荐机构对本次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