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思软件”)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所在核查相关事实基础上出具意见。
博思软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2021年9月13日起多次调整。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2021年11月2日,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期权数量再次调整。2023年6月15日,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调整。2023年10月26日,因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调整为9.778元/份,部分期权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2024年6月12日,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调整为9.628元/份。2024年10月28日,因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调整为9.588元/份,部分期权注销,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2025年7月29日,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行权价格调整为9.468元/份。
本所律师认为,博思软件实施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调整方法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