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受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7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发布相关公告并通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了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申请,将于2025年8月1日完成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