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管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董事及高管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书面通知公司,通知当日生效,公司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如因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至新董事就任。董事及高管离职时需办妥移交手续,确保业务连续性,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制度还规定了董事及高管离职后的保密义务、配合公司核查等义务,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