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8月14日届满。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达到15.48%,满足业绩考核要求。75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80分以上,可申请解除限售,另有54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低于80分,其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44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28%。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的解除限售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