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就《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收购涉及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将其持有的辰致集团100%股权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安汽车,导致中国长安汽车间接持有东安动力50.93%股份,成为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收购目的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支付,不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承诺18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或高管、修改公司章程、重大员工变动、调整分红政策或其他重大影响的计划。收购人已出具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程序,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及完成股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