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旭光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抵押不动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34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5,318,7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107%。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持有股份347,672,362股;网络投票股东930人,持有股份7,646,360股。中小投资者932人,持有股份7,646,560股。表决结果为:同意354,746,842股,占99.8390%;反对356,960股,占0.1004%;弃权214,920股,占0.0606%。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