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宏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会下设秘书处和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的审议和建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提供充分材料,确保董事充分了解情况并独立审慎发表意见。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落实。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