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神农集团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实施程序、权利与义务、异动处理及纠纷解决机制等。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419人。激励对象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还需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