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发布。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承办,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会议事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提供考核所需资料,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决议和纪要应在会后书面报董事会。